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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临时牌照有效期

2024-03-31 15:48:48

1、未销售的的机动车或购买、调拨、赠予等方式获得机动车后尚未注册登记的,需要在本行政辖区内临时行驶的,核发有效期不超过十五日。

2、需要跨行政辖区临时行驶的,核发有效期不超过三十日。

3、特殊情形的核发有效期不超过九十日。

4、补发、换发号牌期间应当核发有效期不超过十五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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