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公租房申请条件
2024-05-04 12:01:54
根据《天津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第十六条规定,公共租赁住房实行准入制度。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市内六区、环城四区公共租赁住房:
1、具有本市市内六区、环城四区非农业户籍,符合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或者廉租住房租房补贴或者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条件且尚未租赁住房的家庭,以及已领取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或者廉租住房租房补贴或者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且房屋租赁期限符合规定条件的家庭。
2、具有本市市内六区、环城四区非农业户籍,上年人均年收入3万元(含)以下、人均财产11万元(含)以下、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2平方米(含)以下且尚未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的家庭(包括年满18周岁及以上单人户)。
调整公共租赁住房准入条件由市国土房管局会同有关部门结合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适时提出,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市国土房管局依据公共租赁住房房源供应情况,指导区房管局调控受理申请人范围和数量。
外地来津就业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条件,由市国土房管局根据本市实际情况确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声明:本网站引用、摘录或转载内容仅供网站访问者交流或参考,不代表本站立场,如存在版权或非法内容,请联系站长删除,联系邮箱:site.kefu@qq.com。
猜你喜欢
-
炒菜心梗的做法
阅读量:51 -
鲜鲍鱼保存的方法和时间
阅读量:27 -
天体是指什么的总称
阅读量:14 -
铝饭盒可以放入烤箱吗
阅读量:49 -
水上交通工具有哪些
阅读量:41 -
春节起源于什么朝代
阅读量:51 -
沙白是什么
阅读量:94 -
樱桃树怎样剪枝
阅读量:71 -
自制麻花的做法
阅读量:54 -
无影灯原理
阅读量:57
猜你喜欢
-
阅读量:54
-
阅读量:36
-
阅读量:88
-
阅读量:75
-
阅读量:62
-
阅读量:11
-
阅读量:82
-
阅读量:73
-
阅读量:7
-
阅读量: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