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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对科举制进行了怎样的改革

2024-11-01 00:06:16

1、录取人数增加。宋朝科举,起初是一年举行一次。英宗治平三年(1065年),定为每隔三年举行一次。到太宗时录取名额大增。

2、应试者的范围扩大。过去“工商杂类”出身的士人一直被排斥在仕途之外。宋朝冲破了这种限制,不讲门第出身,工商杂类自可应试。到北宋末年,甚至僧道亦可应试。只要有奇才异行便可录取。科举应试者范围的扩大,无疑对选才的质量是有好处的。

3、录取程序简化。唐朝科举考试及第后,还要经过吏部考试合格才能任官。宋朝时,则一经考试录取,立即授官,简化了录用程序。因此,更能吸引士人孜孜苦读,以求闻达。

4、殿试成为定制,考试制度变为三级。宋朝为了禁止谢恩于私门,于太平兴国七年(982年)下令,禁止考生称考官为“师门”,自称“门生”,以防考官考生结成政治集团,互相标榜,有碍于中央集权。乾德六年(968年),殿试成为定式,沿袭不改。这样一来,宋朝的考试制度就由两级制增为三级制,即州试、省试、殿试。

5、限制主考官的权力。唐朝的主考官是吏部考功郎中、员外郎或礼部侍郎。宋朝的主考官则是临时差遣,年年不同,届届各异;还设有“权知贡举”即副主考官若干人,互相监督。这样,就限制了主考官的权力,以保证科举考试比较公正地录取人才。

6、考试内容的变化。北宋前期采用苏轼派的主张,大体上沿袭唐制。王安石变法,反对以诗赋取士,主张务实,进士的考试项目取消了诗赋,专考经义和时策,增设明法科。哲宗元祐时兼顾诗赋和经义两科,有诗赋进士,也有经义进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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