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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用水水质标准的五项指标简介

2024-11-26 09:25:17

1、感官指标。水的色度不得超过15度,并不得有其他异色;浑度不得超过5度;不得有异臭异味;不得含有肉眼可见物。

2、化学指标、PH值为6.5-7.5,总硬度(以碳酸钙计)不超过450毫克/升,铁不超过0.3毫克/升,锰不超过0.1毫克/升,铜不超过1.0毫克/升,锌不超过1.0毫克/升;挥发酚类超过0.002毫克/升,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不超过0.3毫克/升,硫酸盐不超过250毫克/升,氯化物不超过250毫克/升,溶解性总固体不超过1000毫克/升。

3、毒理学指标。氟化物不超过1.0毫克/升,氰化物不超过0.05毫克/升,铅不超过0.05毫克/升,砷不超过0.05毫克/升,硒不超过0.0l毫克/升,幅不超过0.01毫克/升;汞不超过0.00l毫克/升,铬(6价)不超过0.05毫克/升,银不超过0.05毫克/升,硝酸盐(以氮计)不超过20毫克/升,氯仿不超过60微克/升,四氯化碳不超过3微克/升。

4、细菌学指标。细菌总数在1毫升水中不得超过100个,大肠菌群在1升水中不超过3个。

5、放射性指标。总放射性不超过0.1贝可/升,总9放射性不超过1贝可/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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