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号新规后交通违章非车主本人可到交警中队终端机处理违章吗
是可以的,但是一辆车荏半吨蛸名下只能绑定三本驾照来处理违章扣分。
按照新规要求,从9月1号开始,对于非本人机动车且树臀熨垧未绑定的,将不允许自助办理涉及记分的交通违法,非本人机动车且已绑定的,只允许自助办理绑定日期后新增加的交通违法。
这也就是说,今后驾驶员在好易终端机上自助处理他人机动车名下的交通违法时,规则和手机 “交管12123”一样,必须要先绑定非本人车辆。
扩展资料:
9月1日后,办理非本人名下车辆的违章有两种方法,提前绑定或亲自到交警违法处理窗口办理。
绑定日期后的违章可以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交管12123手机APP、好易自助服务终端等自助渠道办理。
需要提醒的是,到窗口处理交通违法时,必须是驾驶人本人,一旦发现有买卖分行为将会受到现场处罚。
另外,需要提前绑定非本人车辆的驾驶人,可以通过下载“12123”手机APP,足不出户完成绑定。
车管所消分规则调整具体内容:
一、未绑定,不允许自助办理电子眼记分
如需通过自助缴费终端机处理他人车辆的记分,需提前至交警大队进行面签绑定,对于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且未绑定的,不允许自助办理涉及记分的交通违法。
二、已绑定,只能自助办理绑定后新增的违法
对于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且已绑定的,可以处理自备案之日起发生的有记分且单笔罚款金额不超过200元的交通违法行为,而且对绑定数量也有要求:1.绑定非本人机动车不超过3辆。2、累计绑定非本人机动车不得超过5辆。3、同一机动车最多被3名驾驶人绑定。驾驶人可持本人身份证、绑定车辆车主身份证、绑定车辆行驶证,到各交警大队进行现场绑定。
三、累计记分规定
办理后,累积记分将达到12分或者超过12分的,不允许办理。
四、重点人员管理
对于重点人员(一个记分周期内满分学习三次及以上的驾驶人),不允许自助办理。
参考资料:惠州电视台-自助办理交通违法有新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