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形,可以认定为工伤

2025-04-27 06:59:08

1、(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四)患职业病的;

5、(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六)在上下班途中钱砀渝测(合理时间、合理路线),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无证或无证驾驶车辆的除外);

7、(七)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8、(八)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9、(九)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10、(十)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受到伤害,用人单位或者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没有证据证明是非工作原因导致的;

11、(十一)职工参加用人单位组织或者受用人单位指派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活动受到伤害的;

12、(十二)在工作时间内,职工来往于多个与其工作职责相关的工作场所之间的合理区域因工受到伤害的;

13、(十三)其他与履行工作职责相关,在工作时间及合理区域内受到伤害的;

14、(十四)离退休人员受聘于现工作单位,现工作单位已经为其缴纳了工伤保险费,其在受聘期间因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15、(十五)受用人单位指派或者因工作需要在工作场所以外从事与工作职责有关的活动期间,因工受伤害的;

16、(十六)职工受单位指派外出学习、开会期间,因工受伤害的;

17、(十七)低温雨雪冰庑药氏枣冻灾害期间,用人单位为维护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需要,在恢复交通、通信、供电、供水、排水、供气、道路抢修、保障食品、饮用水、燃料等基本生活必需晶的供应、组织营救和救治受乾冷支铼害人员等过程中,临时雇用员工受到伤害的;

18、(十八)用人单位聘用的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务工农民,在工作时间内、因工作原因伤亡的;

19、(十九)职工因公外出期间死因不明,用人单位或者社会保障部门提供的证据不能排除非工作原因导致死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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