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提起探矿权纠纷诉讼
1、【释义】 探矿权是指公民、法人或藤舔趾贶者其他组织依照法律规定取得就特定地域的某一种或者某几种矿藏进行勘探的权利。《民法通则》第81条第2款规定:“国家所有的矿藏,可以依法由全民所有制单位和集体所有制单位开采,也可以依法由公民采挖。国家保护合法的采矿权。”该法明确了采矿权的财产权属性,但没有明确探矿权的财产权属性。1996年修改的《矿产资源法》以及随后国务院颁布的行政法规规定了探矿权、采矿权依法有偿取得并可流转,确定了探矿权、采矿权的物权属性,但由于法律关于探矿权、采矿权的物权属性规定得不够明晰。实践中,关于探矿权、采矿权究竟是什么权利,属于何种物权,仍存在一些争议,探矿权、采矿权作为物权的观念并未真正树立起来,无证勘查、采矿以及侵害探矿权人、采矿权人权益的现象时有发生,直到《物权法》才明确规定探矿权为独立的用益物权。
2、【管辖】 探矿权纠纷一般应由矿藏所在地人民法院专属管辖。因探矿权转让、抵押、继承、出租等引起的纠纷,区别产生纠纷的基础法律关系依照《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确定管辖。
3、【法律适用】 处理探矿权纠纷的法律依据主要是《民法通则》第81条,《物权法》第 123条,《矿产资源法》第3~6条的相关规定。
4、【确定该案由应当注意的问题】 探录贽竽新矿权作为独立的用益物权之一种,《规定》将其规定为第三级案由,涉及探矿权的民事案件,可以直接适用该案由。由于探矿权也是特许物权的一种,在许可、转让和管理上有明显的行政要求,在适用该案由时,首先应当区分所涉案件是否属于民事案件,再确定该案件是否属于物权争议。
声明:本网站引用、摘录或转载内容仅供网站访问者交流或参考,不代表本站立场,如存在版权或非法内容,请联系站长删除,联系邮箱:site.kefu@qq.com。
阅读量:51
阅读量:79
阅读量:45
阅读量:63
阅读量: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