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监察大队受理流程是什么
1、对于举报投诉的来信或者上级部门及其他部门交办。
2、转送的来信统一由投诉处理人员拆封,登记。
3、对于举报投诉信件。
4、在拆封,登记时予以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
5、在收到信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依法受理。
6、接待人员根据举报投诉反映的情况,对案件进行归类。
7、并作相应的分流处理。
8、及时跟踪处理结果,在规定的期限内答复当事人。
9、举报投诉接待人员对在规定期限内办结的按键整理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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