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侵权的责任

2025-04-18 07:42:25

环境侵权的责任一、环境侵权是一种特殊的民事侵权行为,其民事责任构成要件与一般民事侵权构成要件有着辩尢霆靡密切的关系。 我国民法理论一直公认侵权责任由四要件构成,但各要件的具体问题尚存争议,笔者看来,侵权责任三要件说较为合理。《民法通则》第106条第2款规定:“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从这一规定中可推导出的责任要件只有三项:过错、损害、过错与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 环境侵权作为一种特殊侵权形式出现,缘于民法应对日益严重的环境污染和破坏造成的权利冲突与社会秩序紊乱。但由于环境侵权的二元性,使得传统的侵权责任制度无法妥善处理因环境污染和破坏产生的各种问题,于是催生了专门的环境责任法或环境损害赔偿法,这些专门的环境法律责任法律制度既与民法相联系,又具有不等同于民法的新内容,形成了环境侵权责任制度由民法与环境法共同构建的客观事实。在理论上,这要求研究者“跨界思维”,建立民法与环境法的沟通与协调理念;在实践中,也要求司法者“交叉思考”,探索在一个案件中同时适用两类法律的方法。二、找律师一定要选择一个真正有实力和信誉的律师您可以了解一下该位律师服务过的项目您可以了解一下该名律师是否专业您可以从该律师事务所网站的新闻页面查看其内容是否经常更新且真实可靠您可以了解客服水平是否专业、态度是否诚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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