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勘测新能源发电工程设计乙级资质人员标准
1、人员配备明细:新能源发电乙级资质需配备18名人员:注册动力工程师 1名;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4名;二级建筑工程师1名;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1名;暖通中级职称1名;给排水中级1名;水利水电中级1名;环境保护中级职称1名;概预算1名;输煤除碳1名;电力系统1名;热工控制1名;通信保护1名 ;化工水处理1名;总图1名;
2、业绩标准: 企业的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10年以上设计经历,且主持过所申请行业相应专业设计类型的中型项目工程设计不少于3项,或大型项目工程设计不少于1项,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在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规定的人员中,主导专业的非注册人员应当作为专业技术负责人主持过所申请行业相应专业设计类型的中型项目工程设计不少于2项,或大型项目工程设计不少于1项。
3、办理程序:(一)申请人需先登陆“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门户网嗄磅麇蚺站(),进入“电子政务大厅”在“河南省勘察设计企业管理系统”中填报、《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资质申请表》并打印。(二)申请人先向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省辖市、县(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资质申请,提交相关材料。(三)省辖市、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在2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初审完毕,在资质申请表内签署初审意见并将初审意见、报送公函及企业全部申请材料(需加盖初审部门骑缝章)上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四楼大厅窗口;申请材料由企业自行上报的,应经初审部门密封。(四)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进行审核,在承诺时限内将审核意见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上公示;(五)公示期结束后即在住房城乡建设厅网站()上发布行政许可审批决定的通告;(六)凡由住房城乡建设部审核的,由住房城乡建设厅初审后上网公示,公示期结束后将对申报业绩核查,再将初审意见和企业全部申请材料上报住房城乡建设部;(七)准予许可的,向申请人颁发资质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