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将普通手机与涉密信息系统连接
1、不得在手机上存储、处理、传输国家秘密。
2、不得将手机连接涉密信息系统、信息设备或者载体。
3、不得在手机上存储核心涉密人员的工作单位、职务、红机电话号码等敏感信息。
4、不得将手机带入保密要害部门部位、涉密会议和活动场所。
5、不得使用手机谈论国家秘密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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