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苏州居住证
1、办理条件①拟在居住地居住7日以上的流动人口,应当自到达居住地之哪膀仑碍日起7日内,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受委托的管理服务机构申报居住登记。年满16周岁,因务工、经商等拟在居住地居住6个月以上的流动人口,应当在申报居住登记的同时申领居住证。未满16周岁或在居住地求学、培训、就医、探亲、旅游、出差的流动人口,自愿申领居住证。②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可由其监护人代为申领居住证,办理时应当提供监护人合法有效身份证件和与未成年人关系证明。③行动不便的老龄、残疾等流动人口,可委托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办理时应当提供代办人合法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合法有效身份证件及书面委托证明。温馨提示:1、本市户籍跨市区与县级市及县级市之间的人员不再要求申办居住证2、香港及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台湾地区居民、华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居住登记,不申领居住证
2、办理材料1、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2、固定居住处所证明材料3、在居住地居住半年以上的相关证明材料4、不满49周岁的已婚女性应当提供《婚育证明》或《苏州市非户籍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卡》
3、提交的居住证明分以下五种情况:①居住在本人所有权房屋的,提交房屋所有权证或者购房合同;②居住在非租赁的他人房屋的,提交房主身份证件、房主同意居住说明和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合同;③居住在租赁房屋的,提交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和住房租赁合同;④居住在用人单位集体宿舍的,提交用人单位居住证明和劳动合同;⑤居住在就读学校集体宿舍的,提交就读学校的居住证明和学习证明。申领人所提交的证明材料应当是原件,原件不能留存公安机关的,同时提交复印件。
4、办理流程1、个人现场申请(1)指导填表。指导申请人按要求完整填老揉孟阼写《苏州市流动人口居住信息登记表》。(2)核对材料。当文岳眶锭场查验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并对其《苏州市流动人口居住信息登记表》所填内容与相关证明材料进行核对。对材料齐全的,当场受理。对材料不齐全的,告知其需要补充的材料。(3)打印受理回执。(4)照片采集。使用数码摄像头当场采集申请人头像信息,导入电脑进行存储。申请人自行提供的数码相片,需与身份证件仔细核对是否同一人,无法判定的不予接受。(5)申请人信息录入居住证管理系统。信息录入以办证受理点前台录入为主。可以采取以下方式:a、在申请人员不多,受理时间充裕的情况下,办理即录入;b、在申请人员较多、受理时间紧张的情况下,可启动快速受理模式,核查申请表和证明材料后打印受理回执,另行安排时间补充录入信息。
5、其他办理途径:个人网站自助预申领,单位网上集中申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