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违章建筑拆迁执法过程问题探讨

2025-04-27 07:55:55

1、第一个是执法机关。所占用的土地性质不一样,则执法机关也不一样。违章建筑的执法机关前面已经谈过,如果是集体土地,根据《城乡规划法》的法律依据,执法机关就是乡镇人民政府;如果是国有土地,则可能就是城管或者相关的规划、认定部门,由规划部门认定,由城管执行。

2、第二个是执法权限。乡镇设的城管部门有权利认定建筑是否属于违章建筑吗?并没有,因为它代表不了乡镇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是不可能有授权机关或派出机构的,那么区里的城管也是没权力执行集体土地上的涉嫌违章建筑的,必须由乡镇人民政府来进行认定跟执行,这就属于执法权限、权责统一的问题。

3、第三个是执法程序。不管是政策性的、举报性的还是发现性的,都得是违章建筑的所有权人进行陈述申鹄修耋苜辩,然后结合客观事实和证据,来确定它到底属不属于违章建筑,涉嫌违章建筑的所有权人根据结果有权利进行复议和诉讼。按照《行政强制法》的规定,复议和诉讼结束之后才能进行违章建筑的强拆。这一点大家在现实当中往往都混淆了,一定要注意。

4、第四个是执法依据。前年在上海的一个案子,上海松江区的建委和土地局责令限期改正,但《责令限期鸷拳林根改正通知书》中却没有上位法依据,只说依据的是上海市的一些部门规章或者是行政法规。没有上位法灞盅何麋依据怎么可能有下位法呢?这就是执法依据的问题。前面所说的违法用地是由国土资源局来进行认定,违章建筑是由相关的规划或者乡镇人民政府来认定,这就是执法依据,由执法机关导致的执法依据。

声明:本网站引用、摘录或转载内容仅供网站访问者交流或参考,不代表本站立场,如存在版权或非法内容,请联系站长删除,联系邮箱:site.kefu@qq.com。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