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西宁市医疗卫生机构招聘体检标准及注意事项
1、体检时间2018年8月9日。进入体检的考生务于规定体检时间当天上午8:30前持准考证、身份证、体检费380元在西宁市第二人民医院体检中心门前集合,由工作人员统一组织体检,自行体检的一律无效。凡在规定时间内未到达指定地点的一律按自动放弃处理。
2、注:为了加快招聘进度,进入体检考生体检结束后,请于2018年8月9日下午17:00时前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报到办理考察手续(报考县区卫生岗位的考生分别到县区卫计局报到参加政审;报考市属医疗卫生机构的考生分别到用人单位报到参加政审。其中报考大通县人民医院、中医院岗位的考生到西宁市第一医疗集团总院(西宁市第一人民医院)报到参加政审),如果体检未通过且复检后仍然未通过的,取消考察资格。
3、体检标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对体检不合格项目有疑义的,允许复检。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提出。复检原则上应更换到不低于原体检医院等级的其它符合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递补原则体检不合格者或不按时来体检的取消进入考察资格,空缺岗位按照该岗位的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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