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过失性辞退的情形和法律风险
1、对于第一种情形,用人单位应该注意,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皤材装肢工负伤后,不能立即解除劳动合同。首先,应该给予3个月至24个月的医疗期(具体标准参照《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秋舄诫腓》(劳部发[1994]479号)),医疗期届满以前,即使劳动合同履行完结,也不能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自动顺延至医疗期届满。其次,医疗期以后,劳动者可能不再适应原岗位,用人单位应当设法为其安排其它适合的工作。没有适合工作的,用人单位经法定程序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对于第二种情形,“不能胜任工作”的评判标准在实践中很难把握。双方当事人可以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双方协商确定;不能协商确定的,可以以同工种、同岗位一般标准作为参照。另外,判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后还应做进一步观察,对其进行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如果仍不能达到要求的,用人单位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对于第三种情形,用人单位要正确理解“客观情况发生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内涵,不能将此条款作为其随意解除与劳动者劳动合同的理由。 另外,对于此种情形,用人单位必须先与劳动者协商,要求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保留相关书面证据,协商不成的,再解除劳动合同,避免直接解除劳动合同而导致违法解除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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