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公积金贷款的五大误区
在买房的时候,很多人都庆幸自己或者家人有公积金,并认为只要有公积金就可以实现公积金贷款,其实很多时候公积金是不能够使用的。
使用公积金贷款的五大误区
1、误区一:公积金账户余额做购房首付。很多人都以为既然公积金是职工购房福利政策,那么当然可以用来支付购房首付,其实不然:因为公积金是先使用后才能提取的,即购房人只有在购房后提供购房相关的证明材料才可以办理提取手续。
2、误区二:子女使用父母的公积金贷款。子女不可以用父母的公积金来贷款买房,因为父母与子女间的公积金是不能够盛镯颂耋互相使用的,在住房公积金购房申贷问题上则视为两户人,子女和父母之间是单独分开的,即两个家庭。对于这个认识随着公积金政策放开,一些城市已经开始允许父母子女互用公积金贷款买房,要确定你所在的城市是哪里?有些城市是可以的而大部分城市不行的。
3、误区三:公积金贷款额超出上限。公积金贷款额度是有上限的,这是公积金贷款与商业贷款存在很大区别。即不能单纯的依据房产评估值来计算贷款额,需要根据借款人收入、缴存额和缴存比例来计算,且不能超出公积金贷款最高上限。一旦超出公积金贷款上限的话,就需要用公积金组合贷款来解决,这项政策目前大部分城市可以实施。
4、误区四:提取总额可以超过房款总额。公积金的提取总额不能超过房款总额,比如,贷款购买的房屋总价为30万元,而他的公积金存储余额有40万元,他只能提取30万元的公积金,剩余的万元公积金不能提取。
5、误区五:结清公积金贷款前再次使用。夫妻双方在结清公积金贷款前不可再次使用。不论是在结婚前还是在结婚后办失窝蜜琶理的公积金贷款,只要夫妻双方中有一方办理过公积金,公积金中心系统上就会有相应记录,在上次贷款未还清前,夫妻双方是不能够再使用公积金贷款第二套房的。如果第一套房的公积金贷款已结清,那么在政策上是允许夫妻双方再次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的,且仍可视为首次住房,不受二套房的政策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