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费违约金怎么算
按照《城市供水价格管惯栲狠疲理办法》第三十条规定,用户应当按照规定的计量标准和水价标准按月交纳水费。接到水费通知单15日内仍不交纳水费的,按应交纳水费额每日加收5‰的滞纳金。没有正当理由或特殊原因连续两个月不交水费的,供水企业可按照《城市供水条例》规定暂停供水。
也就是说,如果个人在上月或者上季度的水费没有缴纳的,按照上月或者上季度的水费,实行按照每日5‰的滞纳金收取。比如上季度的水费为200元,那么要是没有及时缴纳水费,每天要收取违约金200*5‰=1元。连续会收到两个月为主,要是两个月没有缴纳水费和滞纳金,就会断水。
扩展资料:
按照《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办法》,对所欠水电气费违约金的规定为按日计算,同时未对违约金设置上限。而上文说到的,也就是两个月作为上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规定:“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参照这一规定,本条关于违约金的规定显然过分高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
参考资料: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办法_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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