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指导】吃喝住行在东油:[18]请假与考勤
学生应当按时参加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和学校统一组织的活动,所有活动都应当进行考勤。因故不能参加上述活动时,应当办理书面请假手续。
相关规定
1、学生请假一天以上者,应当填写《请假单》,经批准后方为有效。假满后应当及时销假,不销假或超假者按旷课论。由学生所在系批准的,由学生本人到系销假;由院批准的,学生返校后由辅导员到院销假。需续假的,应当及时办理续假手续。
2、学生请事假,应从严掌握,要提供必要的证明。事假一周以内,应由所在院系部主管领导批准;一周以上,应由教学主管部门和学生主管部门批准。
3、学生请病假,须提交学校指定医院的诊断书。病假一周以内,应由所在院系部主管领导批准;一周以上,应由教学主管部门和学生主管部门批准。
4、凡未请假、请假未获批准、请假逾期未归或申请休学、退学等未被批准而擅自不上课、不参加学校组织的活动的学生,均按旷课处理(旷课一天按6学时计)。对于缺勤累计达到有关处理规定者,系应当及时提出处理意见,按规定程序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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