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毕业生就业手续办理答疑

2025-04-25 00:02:44

1、一、就业派遣问题1、什么是就业派遣?答:毕业当年的6月3日前,学校根据应届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勘桄佳蟾协议书,将毕业生的就业信息上报省就业指导中心;省就业指导中心根据此就业信息形成毕业生就业方案,签发报到证,对毕业生进行毕业人事关系派遣,简单称为“就业派遣”。将学生就业信息列入“就业方案”,实际上就是在报到证上反映出该生的姓名、专业等基本资料以及就业单位、单位主管等就业信息。2、就业派遣主要有那些情况?答:(1)到国有单位正式编制岗位就业毕业生,将被派遣到单位所在地人事局;(2)到非国有企业聘用合同工岗位、国有单位的编制外合同工岗位就业的毕业生,如在人才服务机构(如人才交流中心、人才市场等)办理了人事代理,将被派遣到人事代理机构所在地人事局;(3)考上研究生的毕业生将被派遣到所考取院校,报到证不打印;(4)申请暂缓就业的毕业生,暂不派遣,报到证暂不打印;(5)除上述第1、2、3种情况以外,所有未申请暂缓就业的毕业生,将被派遣回生源地(地级市人事局);3、派遣后,如需违约调整就业单位,该怎么办?答:毕业当年的6月10日以后,毕业生的派遣方案已定,其报到证开始打印,学校原则上不再接受学生的违约申请。毕业后一年内,如毕业生因特殊情况调整工作单位需要改派,必须写一份书面申请,经二级学院辅导员和党总支书记审核并加署意见后,向学校就业中心申请改派,并提交相关材料(原单位退函或同意解除协议的证明、原签订的就业协议书、原就业报到证、新单位接收函和新单位所在地人事局接收函等);学校再安排工作人员统一到省教育厅办理调整改派手续,打印新的报到证。毕业生毕业一年后,省就业指导中心不再受理毕业生的违约改派申请,毕业生的就业调整按照在职人员的人事调动有关规定办理。二、报到证问题1、什么是报到证?答:报到证以前也称为“派遣证”,其全称为《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是毕业生就业派遣的书面依据,是毕业生人事关系正式从学校转到就业单位的证明,由国家教育部授予地方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审核签发。报到证由正副两联组成:正联(本专科的为蓝色,研究生的为粉红色)由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发放给学生个人,副联(白色,也叫报到通知书)连同档案由学校档案室寄至报到证开具的用人单位或省市地县人事局。报到证只能一人一证,由其他部门印制或签发的报到证无效。不论什么原因,凡自行涂改、撕毁的报到证一律作废。2、报到证有何作用?答:报到证的作用有:一是毕业生到就业单位报到的凭证,其工龄由报到之日算起;二是证明持证的毕业生是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学生;三接收单位凭报到证予以办理毕业生的接收手续,户籍管理部门凭报到证予以毕业生户口迁出;四是毕业生在工作单位转正和干部身份的证明。3、毕业时领取报到证需了解哪些事项?答:(1)对已申请暂缓就业的毕业生,学校暂不发放就业报到证;考研升学的毕业生学校统一先给予办理暂缓就业;除上述两种情况,其余毕业生都可在毕业时第一批领取到毕业生就业报到证。(2)学校以二级学院的班级为单位,统一发放报到证;原则上报到证必须由毕业生自己签领,如有特殊情况需代领,代领人必须出具有效身份证明。(3)报到证反映毕业生的就业派遣信息,毕业生在领到报到证后,必须认真校对姓名、性别、主管单位名称、报到地址、具体接收单位(在备注栏)等,如发现有误,请及时和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的老师联系。(4)已申请暂缓就业的毕业生,其报到证的发放按暂缓就业有关规定进行。(5)未落实就业就业单位且未申请暂缓就业,被派遣回生源地的毕业生必须注意:如果已在生源地落实单位,则其报到证是有效的,可以直接到单位报到;如跨生源地(指地级市)落实单位并被正式接收,必须提交改派申请书,附上新单位接收证明和原回生源地的报到证等材料,向就业中心提出申请;学校就业中心将统一到省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手续,重新打印报到证。三、暂缓就业问题1、什么是暂缓就业?答:暂缓就业是国家实行的一项宽松的就业政策,对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暂不给予就业派遣,为毕业生提供求职就业的缓冲时间。暂缓就业的期限是两年,暂缓就业期间,暂不印发报到证,其档案由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统一保管,党团组织关系暂留学校,户口暂留原户口所在地。2、毕业当年的6月3日后,还能申请暂缓就业吗?答:申请暂缓就业的截止日期是毕业当年的6月3日,过期不予补办。3、签订暂缓就业协议书需要注意什么问题?答:申请了暂缓就业的毕业生,必须在返校办理毕业手续时签订一式三份的《普通高校本专科毕业生暂缓就业协议书》(其中毕业生、省就业指导中心、学校各保存一份)。暂缓就业协议书上贴有条形码,请毕业生在签订协议书时认真校对条形码上的个人信息并注意保护,避免条形码污损而无法读取。毕业生必须妥善保管好自己的暂缓就业协议书,如有遗失,请及时与学校联系。4、暂缓就业怎么取消?答:(1)毕业当年的6月10日—7月10日,已申请暂缓就业的毕业生如落实就业单位,可凭单位接收材料直接到学校就业中心申请取消暂缓就业,并在7月中旬到就业中心第二批领取报到证;如决定回生源地就业,请登陆就业网(http://gdy.gdmc.edu.cn/jyzd),在“资料下载区”栏目,下载“取消暂缓就业申请表”,将表填写后交至就业中心,并等待第二批领取报到证(7月中旬)。(2)毕业当年7月11日后,学校不再受理取消暂缓就业的申请。待7月下旬暂缓就业毕业生档案转递到省就业中心后,毕业生如需取消暂缓就业,请于每周的周一至周五,自行携带《普通高校本专科毕业生暂缓就业协议书》(如已落实就业单位,还必须带上协议书或人事局接收函等材料)到广州市农林下路72号省就业指导中心申请取消暂缓就业,现场开具报到证。(3)二年暂缓就业期满时,如毕业生还未落实单位,省就业指导中心将统一把他们的档案转回其生源所在地级市人事局并把就业报到证发回学校;毕业生必须回学校就业指导中心领取就业报到证,然后凭报到证到户籍管理部门迁移户口,到二级学院党总支和学校党委组织部转出党组织关系。5、有就业单位的毕业生还可以继续暂缓就业吗?答:可以。但由于暂缓就业期间毕业生没有报到证,不能登记工龄,因此建议已经落实就业单位毕业生,一旦正式接收手续(或人事代理手续)办理完毕,应尽快取消暂缓就业,避免工龄的减少。四、户口问题1、什么是户口迁移?答:户口迁移是国家行政管理的一项重要制度,是公安机关在户口管理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公民行使自己合法权利和履行义务的一种手续。户口迁移证是公民进行户口迁移时,由户口迁出地的公安机关(高校由校集体户口所在派出所)开具,由原户口所在地迁往新落户地址的凭证。户口迁移证是公民在户口迁移过程中的重要凭证,因此毕业生在户口迁出后要妥善保管好户口迁移证,不得遗失、涂改及转借,若因不慎遗失的,应立即报告迁移证签发部门。毕业生必须在有效期内将户口迁移证交给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入户,否则证明过期会造成入户困难或无法入户。2、毕业生的户口迁往何地?答:已落实正式接收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其户口迁往用人单位集体户口所在户籍管理部门;申请暂缓就业的,其户口两年内继续保留在学校;毕业时未落实就业单位且未申请暂缓就业的,其户口将迁回源地;到非公有制企业就业,办理人事代理的毕业生,其户口迁至人事代理机构集体户口。3、户口在学校的毕业生,怎样迁移自己的户口?答:(1)凡户口在本校的毕业生在毕业派遣期间,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报到证复印件、接收户口证明(迁回原址不需此证明)由辅导员负责收集,毕业当年6月20日前统一交保卫处,在办理离校手续时,持身份证到保卫处领取户口迁移证,户口迁移证工本费4元。(2)非毕业派遣期间迁出,由毕业生持接收户口证明(迁回原址不需此证明)、报到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保卫处开具迁出证明后,持相关资料到东莞市松山湖公安分局户政股(湛江校区的到湛江市霞山区新园派出所)办理迁出手续。不办理相关手续造成入户困难或无法入户的,责任由毕业生自负。(3)毕业生的就业单位如有变更,须凭更正后的“报到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接收户口证明(迁回原址不需此证明)到保卫处开具证明后,到松山湖公安分局户政股办理“户口迁移证”(湛江校区到保卫处办理)更改手续。(4)工作单位不接收毕业生户口而把户口迁回原籍的,须征得户口接收地派出所的同意后方可办理。(5)学生在校的户口是临时户口,如果毕业时没有落实接收单位,必须办理暂缓就业手续或将户口迁回原籍。不办理暂缓就业又不将户口迁回原籍者,将由公安局将其户口迁出,户口迁移证的“迁往地址”为该生入学时生源地。(6)办理了暂缓就业手续的毕业生,在暂缓期限内落实接收单位的,凭接收户口证明(迁回原址不需此证明)“报到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保卫处办理户口迁移手续。(7)毕业生在暂缓期限满后,不前来办理户口迁移者,参照上述第5条办法办理户口迁出。4、户口不在学校的毕业生,其户口迁移怎么办理?答:凭就业报到证、户口薄回生源地户籍管理部门(派出所)迁移户口。五、毕业生以合同工聘用方式就业的问题1、毕业生以合同工聘用方式就业要办理哪些手续?答:由于我校非医学专业的大部分毕业生到各种非公有制经济性质用人单位以合同聘用的方式就业,如,股份制企业、三资企业、私营企业、有限公司等,这与到国有企事业单位的正式编制岗位就业不同,毕业生必须给予重视,妥善处理个人的人事档案派遣关系。因为根据我国目前的人事管理制度,上述非国有单位是没有人事档案管理权,一般不能接收毕业生人事档案关系,而是采取在当地人事局人才服务机构人事代理的方式管理职工人事档案。当毕业生跨生源地到此类单位就业,应先问清楚单位是否为毕业生统一办理档案、户口等人事代理手续。如果该单位不为毕业生解决,而毕业生仍愿意选择该单位就业者,应采取以下办法来解决人事关系问题:(1)到单位所在地的人事局或人才交流中心,申请跨生源地办理人事代理;(2)申请派遣回生源地。2、到国有单位就业,但不正式接收,怎么解决人事档案问题?答:到国有单位的非正式编制岗位就业(如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的合同工),按上述的非国有单位就业的人事关系处理方式解决。3、什么是人事代理?答:人事代理属于人才交流服务范畴,人事代理机构的职能如下:为委托者管理人事档案,办理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申报,办理大中专毕业生见习期满后的转正定级手续,调整档案工资,出具报考研究生、婚姻登记、办理独生子女手续、自费留学、出国等有关人事档案的证明材料等。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中专毕业生提供人事代理服务,从签订人事代理合同之日起,按照有关规定承认身份,申报职称,计算工龄,确定档案工资,办理流动手续。代理机构为委托方接转党团组织关系,建立流动人员党团组织,开展组织活动;为委托方代办失业、养老等社会保险业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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