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溪文化的居民以什么作农业为主
大溪文化的居民以(稻)作农业为主。
在房屋建筑遗迹的红烧土块中,经常发现稻草、稻壳印痕。
红花套遗址的稻壳印痕经鉴定为粳稻。除饲养猪、狗外,从大溪、三元宫、丁家岗遗址的发现看,鸡、牛、羊可能也已成为家禽家畜。
同时,渔猎、采集等辅助经济仍占一定比重。特别在大溪有些地段的文化层内,夹杂较多的鱼骨渣和兽骨,包括鱼、龟、鳖、蚌、螺等水生动物以及野猪、鹿、虎、豹、犀、象等的遗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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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大溪文化遗址中,一直没有发现成批的或数量较多的收割农作物的工具,既无打成缺口的或穿孔的石刀、陶刀,也未见石镰。为数甚少的石刀、蚌镰显然主要不是为了收割水稻使用的,而是用于采集活动。
这种现象表明,大溪氏族部落收割稻谷不是像黄河流域那样用刀掐割粟、黍穗头,也不是连杆割取,而是在田间带莛薅拔,再捆扎成把晾晒。这种收获方法在长江流域和华南地区比较普遍,长江下游的河姆渡氏族部落、马家浜氏族部落大都如此。直至近代,一些南方少数民族仍用这种办法收获稻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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