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药保存小常识

2025-04-26 10:23:56

1、眼药宜存放在阴凉、避光的地方,在室温不超过25℃的情况下一般不要求冷藏。但在夏季或当室温超过25℃时,应将眼药放于冰箱保鲜室内保存。因为温度、光线、时间是影响眼药药效的三大主要因素。

2、对已经打开使用或溶解后的眼药,不宜久置,按上述保存条件,使用时间一般也只能是3~5天,最多不超过1周。用不完的眼药只能弃去,不能放到下次患病时再用。

3、此外,每次使用眼药前都要注意检查眼药水的色泽、透明度、有无沉淀物以及使用过程中是否对眼睛的刺激性突然增强等等,一旦发生这些变化,不论眼药开封或溶解的时间是否到期,也都不能再继续使用。

4、打开眼药的瓶盖前应先洗手,将开口用的剪刀或针进行消毒后再使用;滴眼药时,药瓶口不能接触眼睛,以防污染药瓶

5、滴完眼药后,必须将瓶盖扭紧,防止带菌空气侵入和药液滴漏;有的眼药如治疗的药膏,保管时还应注意避光,以免影响药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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