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卖房需要注意的问题以及法律依据
1、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就表示房屋产权归你了吗?你错了,房屋的产权签完合同后还要到相关国家部门进行产权登记才有法律效力。《物权法》第九条,第十五条有明确规定
2、如果你的合同签了,那房屋登记时出现问题,重新登记不能进行,怎么办?可以通过更正登记和异议登记合理维权!《物权法》第十九条有规定
3、房子买了,但还没交房前,怕开发商再把房子卖出去该怎么办?可以进行房产预告登记申请,但是这个东西只有三个月有效期物权法第二十条有规定
4、土地登记簿上的面积与合同中的房屋面积不一致该怎么办?法律规定以土地登记簿上的面积为准《物权法》第十七条
5、继承的房子,没有重新登记房产,转让是否有效?这个无效!要转让必须要登记《物权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一条
6、开发商的广告宣传跟实际不符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开发商的广告粝简肯惧内容可以视为合同内容的一部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7、付了首付了,房贷也还了一些了,还能不能解除购房合同?法律上是不行的,但是可以跟开发商协商退房《合同法》第八条
8、购房前交的定金和订金,这两种钱的差别是什么?订金,是一种预付款,是可以随时要求退的,除非签订的合同有特殊规定;定金,就不同了,它算是一种合同保证金,交了就不能退了,但是卖家违约要赔双倍给买家,另外法律规定某些特殊不可抗力导致的合同不能履行,可以正常退还定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是法律依据
9、商品房的保修期怎么计算?法律规定房屋自首付之日起算保修期《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
10、开发商因为下雨,天气不好导致交房延迟算不可抗力的延迟,可以不负责吗?开发商想多了,当然不行!下雨天不能称之为不可抗力,必须按期交房,否则要找他的违约责任《民法通嬴猹缥犴则》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五十三条,《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都是依据
11、新房质量太差,有严重的质量问题能不能直接退房?必须的!不仅可以退房,还要赔偿购房者的损失《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