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误工费的计算公式及注意事项
交通糙怍牢莱事故误工费是指交通事故发生后,事故中遭受人参损害的受害人及有关的赔偿权利人向赔偿义务人要求支付的从受害人遭受损害到恢复治愈,因无法从事正常工辑湃形傥作或者劳动,而失去或者减少的工作、劳动收入,是对受害人所失利益的赔偿。交通事故误工费的计算公式:交通事故误工费=误工收入*误工时间 (1)有固定收入人员,交通事故误工费=正常情况下劳动工作收入-事故受伤后的劳动收入 (2)无固定收入,但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情况的人员,交通事故误工费=最近三年收入总和/3年/12个月*误工时间 (3)无固定收入,且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平均收入情况的人员,交通事故误工费=受诉法院所在地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误工时间
交通事故误工费的范围: 一是伤者本人治疗创伤造成误工发生的费用,包括受害者因精神损害导致不能正常工作、生活发生的误工费用; 二是交通事故当事人及亲属或委托代理人由于需要参与处理交通事故误工造成经济减少的费用,包括死者家属办理丧葬事宜期间的费用。交通事故误工费是根据当事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的。伤者本人的误工时间根据当事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诊疗证明确定。因交通事故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最终评定伤残的前一日。
误工损失日是指人体损伤后经过诊断、治疗达到临床医学一般原则所承认的治愈,即临床症状和体征消失或体征固定所需要的时间。在受害人就误工时间提出异议时,可申请司法鉴定机构对其休假日期进行鉴定。
交通事故当事人及其亲属或委托代理人的误工时间则按照实际参与处理交通事故所花费的时间来计算。
因交通事故实际减少的收入必须是实际丧失的收入,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课酬、合法的兼职收入等,但一般不包括企业经营者作为受害者时所丧失的经营损失和特殊工种的补助费。
在计算误工费时,还应该注意以下几个问题:第一,因交通事故受到损伤,但只需要进行门诊治疗,对劳动、工作没有影响的,不予赔偿误工费;第二,应考虑伤者原来的劳动能力强度,此次损伤是否降低了劳动能力。如果上着原有劳动能力并不是很高,误工费的赔偿应适当的降低。
因为误工费是可得利益的损失,所以应当按照实际损失计算。
交通事故误工费的证据: 1,治疗出院出具的住院与休治时间假单,或者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假期。
2,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由单位出具因为交通事故误工减少收入的证明、误工人员的工资单,误工人员的完税证明等。误工证明应写明受害人的工资收入(包括工资、奖金及国家规定的补贴,津贴。
3,无固定收入的、交通事故发生前从事某种劳动,包括城乡个体户,家庭劳动服务人员等,应有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的证明。一般来说,按照最低工资计算或者行业标准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