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填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只打开票人,不写复核人和其他可以吗不可以的话会有什么后果
不可以,会造成增值税灿碴鹜翩专用发票失效。
1、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版面设计,包括了收款人、复核人和开票人。
2、增值囤耽编龋税专用发票的表样模式,一旦使用,必须是通过了评审和审批的,才形成了可执行的受控文件。文件规定的内容,必须要严格执行,否则,就是不符合规定要求。
3、收款人和开票人,可能是同一个人,但复核人不能是同一个人,否则,便失去了复核的意义。经过复核人的复核,可以有效防止或减少票据出错和失误。
扩展资料:
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规定
1、项目填写齐全,全部联次一次填开,上、下联的内容和金额一致。
2、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如填写有误,应另行开具专用发票,并在误填的专用发票上注明“误填作废”四字。如专用发票开具后因购货方不索取而成为废票的,也应按填写有误办理。
3、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单位发票专用章,不得加盖其他财务印章。根据不同版本的专用发票,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分别加盖在专用发票的左下角或右下角,覆盖“开票单位”一栏。发票专用章使用红色印泥。
4、纳税人开具专用发票必须预先加盖专用发票销货单位栏戳记。不得手工填写“销货单位”栏,用手工填写的,属于未按规定开具专用发票,购货方不得作为扣税凭证。专用发票销货单位栏戳记用蓝色印泥。
5、开具专用发票,必须在“金额”、“税额”栏合计(小写)数前用“¥”符号封顶,在“价税合计(大写)”栏大写合计数前用“ ”符号封顶。
6、税务机关代开专用发票,除加盖纳税人财务专用章外,必须同时加盖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章,专用章加盖在专用发票底端的中间位置,使用红色印泥。凡未加盖上述用章的,购货方一律不得作为抵扣凭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增值税专用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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