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户口如何在广州办理港澳通行证
1、个人旅游签注(G)发给赴香港或澳门进行个人旅游的申请人。该签注分为3个月一次签注、3个月二次签注、1年一次签注、1年二次签注四种,每次在香港或澳门停留时间不超过7天。(接上级通知,目前暂停签发赴澳门3个月二次签注、1年二次签注)
2、申请步骤 (一)受理机关:户口所在地的县(区)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广州各区办理出入境事务的部门地址) (二)填写完整的贴有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蓝底彩色照片的《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表》。 申办往来港澳通行证的,还需提交经省公安厅认证的照相馆的《广东省出入境证件数码相片检测回执》。办理地址:广州各区办理港澳通行证地址
3、提交材料申请人向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领取或在广州金盾网上下载《个人港澳游申请表》,按要求填写完整并提交近期大一寸正面免冠蓝底彩色光面照片3张,以及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交验原件。 (三)交验身份证、户口簿原件(申请人未满16周岁,只需交验户口簿;军人只需交验身份证明),并提交复印件。 (四)已向公安部门通报出境备案的人员,申请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及港澳个人旅游签注,须按干部管理权限提交单位意见。其他人员,无需提交单位或派出所意见。 (五)持有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的,提交往来港澳通行证。
4、收费标准 往来港澳通行证每本100元。 一次有效签注每项20元。 二次有效签注每项40元。 (以上收费标准不含邮政速递服务费)
5、办理时限 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15个工作日; 再次申请签注:10个工作日。 办理依据:业务办理的依据《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第三条“内地公民因私事前往香港、澳门,凭我国公安机关签发的前往港澳通行证或者往来港澳通行证从指定的口岸通行;返回内地也可以从其他对外开放的口岸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