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购房、购车者什么情形可退款
1、全部销售房源须一次性公开 购房者买房时遇到开发商“捂盘惜售”的情况屡见不鲜,明明还有房,却对外宣称房子不多了,以此来抬高价格。对此,《条例》规定:商品房经营者应当在销售前一次性公开全部销售房源,并对每套商品房明码标价。按照建筑面积或套内建筑面积计价的,还应当标示建筑面积或者套内建筑面积单价。
2、房屋装修也有保修期《条例》规定,装饰装修工程的保修期限,自装饰装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不少于两年;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保修期限为五年。保修期限内因维修产生的费用由经营者承担。
3、11牡啾锯辏种情形之一可退房近年来,关于房屋的投诉时有发生,消费者反映的主要问题集中在延迟交房、房屋户型与开发商宣称的不符、房产证迟迟办不下来等问题上。对此,《条例秋舄诫腓》明确了11种可以退房的情形,今后只要存在有11种情形之一,购房者可选择退房,并要求销售商退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和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一是故意隐瞒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预售商品房的; 二是订立商品房销售合同后又将该房屋抵押或者销售的; 三是将被依法查封、限制转移的商品房销售给消费者的; 四是将未经竣工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商品房交付使用的; 五是故意隐瞒商品房已经被抵押、销售或者属于征收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订立商品房销售合同的; 六是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合同约定不符,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百分之三的; 七是违反合同约定擅自变更房屋结构、户型、层高、朝向、楼层、配套设施、装修标准的; 八是小区绿化率、房屋间距、容积率等外部环境以及其他配套设施与承诺严重不符的; 九是违反合同约定,迟延交付,经催告后三个月内仍未交付的; 十是由于经营者的原因导致未能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办理产权证书的; 十一是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使用的。
4、家用汽车出现自毒揖褡楞燃等问题可免费退换在现实购车交易中也有一些消费者买新车遇到“问题车”遭遇退换车维权难的事情。《条例》放宽了可以整车更换或者退货的条件,并将消费者可以整车更掊测汹权换或者退货的期限分成两类。 家用汽车产品自销售者开具机动车统一发票之日起60天内行驶里程未超3000公里,出现安全装置失效、车身开裂、燃油泄漏、车辆自燃等情形的均可整车退换。 另一种情况,家用汽车产品自销售者开具机动车统一发票之日起两年内且行驶里程未超过50000公里,出现转向系统、制动系统、悬架系统、车轿、车身的主要零件质量问题的,分别更换两次后还不能正常使用等情形,也可以提出整车退换。 在国家的汽车“三包”规定中,一些情形下,汽车虽然可进行退换,但商家也可收取一定的“折旧费”。《条例》实施后,在广西购买家用汽车,符合退换情形的,都免费退换,消费者无需支付折旧补偿。
5、销售汽车不可强制搭售保险《条例》明确规定,汽车经营者不得强制消费者购买、使用其配套产品和相关服务,不得限制、指定保险公司和强制购买保险险种。保险与购车贷款是分离的,无论是 4S 店还是银行,都无权强制消费者购买某公司或某保险险种。
6、不告知二手车真实情况可能面临3倍赔偿《条例》规定,二手车经营者要承担所销售二手车的质保责任。此外,规定经营者有义务告知二手车的情况。家用二手汽车销售经营者隐瞒、谎报二手汽车核查、检测结果的被认定为欺诈行为。如此一来,经营者应按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若消费者花 10 万元购得一辆二手车,经营者被发现有欺诈行为,除了给消费者退车退款外,还要赔偿车款的三倍即3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