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与道德的区别是什么
道德与法律最主要的两种存在形式,是既有区别又有联系的两个范畴。二者的区别至少可归结为:产生的条件不同、表现形式不同、调整范围不尽相同、内容不同、法律与道德产生的历史与方式不同、法律与道德适用的范围不同。
1、产生的条件不同
原始社会没有现代意义上的法律,只有道德规范或宗教禁忌,或者说氏族习惯。法律是在原始社会末期,随着氏族制度的解体以及私有制、阶级的出现,与国家同时产生的。而道德的产生则与人类社会的形成同步,道德是维系一个社会的最基本的规范体系,没有道德规范,整个社会就会分崩离析。
2、表现形式不同
法律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一种行为规范,它具有明确的内容,通常要以各种法律渊源的形式表现出来,如国家制定法、习惯法、判例法等。而道德规范的内容存在于人们的意识之中,并通过人们的言行表现出来。它一般不诉诸文字,内容比较原则、抽象、模糊。
3、调整范围不尽相同
从深度上看,道德不仅调整人们的外部行为,还调整人们的动机和内心活动,它要求人们根据高尚的意图而行为,要求人们为了善而去追求善。
法律尽管也考虑人们的主观过错,但如果没有违法行为存在,法律并不惩罚主观过错本身,即不存在“思想犯”;从广度上看,由法律调整的,一般也由道德调整。当然,也有些由法律调整的领域几乎不包括任何道德判断,如专门的程序规则、票据的流通规则、政府的组织规则等。在这些领域,法律的指导观念是便利与效率,而非道德。
4、内容不同
法律是以权利义务为内容的,一般要求权利义务对等,没有无权利的义务,也没有无义务的权利。而道德一般只规定了义务,并不要求对等的权利。比如说,面对一个落水者,道德要求你有救人的义务,却未赋予你向其索要报酬的权利。向被救起的落水者索要报酬往往被视为不道德。
道德作为调整社会关系的一种方式,与其内容和特征是分不开的。单从其内容上讲,道德具有价值性。价值,即善,美,正义,光荣,公正等,这是道德最高层次的内容,也是评价人们意愿和行为的最高标准。西方法学中,自然法学派以价值分析的方法研究法律,探寻法律时,便更多的将其与道德联系起来,可见道德对法律的评价也具有重要的作用。
法律与道德虽然有密切的联系,甚至某些方面具有共同之处,但二者毕竟有所不同,不能将法律完全等同于道德,当然道德也不能取代法律,如果把所有的道德原则转化为法律原则,那么法典便成了道德法典,这恰恰不利于人类的进步,因此法律与道德有着一些本质的区别。
5、法律与道德产生的历史与方式不同
从产生的历史过程看,法律是人类社会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原始社会没有法律,而道德风俗则存在于人类社会的各个历史时期,任何社会都有的行为准则。
另外,道德随民族,种族,宗教,习俗的不同而不同,而法律在一国或一定区域内,则是统一的,从他们产生的方式看,法律是通过国家立法机关制定修改和废止的,只有掌握国家政权的阶级,才能将本阶级的意志转化为具有国家强制性,普遍约束力的法律。
而道德则是由人民长期的生活习惯转化而来,法律通过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而道德更多的依靠社会舆论和人民内心的信念良知来遵守。
6、法律与道德适用的范围不同
法律是划分罪与非罪,合法与违法的标准,道德则主要是划分善与恶的界限,这两种界限在一定的范围内可以互相重叠,也可以互相独立,有多种情况:
道德所否定的法律也是禁止的。如杀人,放火,投毒等一系列犯罪行为。某些道德规范不否定,而法律则是禁止的。如过失犯罪。
道德规范所肯定,而法律则是禁止的,如在封建社会哈姆雷特式的人物,或是反抗统治阶级的恶法。道德上不提倡,法律却许可,如离婚,但是如果一个人长期受家庭暴力迫害而提出离婚,现代法律和道德都是支持的。
扩展资料:
法律与道德的相互影响:
法律与道德的关系是一个自古以来就有的法理学难题,在二者关系上存在长久而深远的争论。总的来说,法律和道德都是一种社会规范,都在调整社会主体行为上起到自身应有的作用。
法律由于是以道德为价值基础而产生的更加具有强制力的社会规范,所以在法律运行过程中,立法与司法都能对社会道德产生弘扬或者抑制作用。而道德也以价值基础、理论基础、社会基础的身份出现在立法与司法过程中,不断地影响,引导着法律运行的走向,所以说二者相互影响,相互作用。
通过对道德与法律关系的分析,讨论法律与道德的相互影响,如何让法律与道德之间的这种关系变成良性的相互促进,以及法律与道德如何相互借鉴与转化,即法律道德化与道德法律化。
道德是一个概念,是一种风俗,一种习惯,从原始社会开始,人们生活在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氏族社会中,氏族成员之间主要靠风俗习惯调整的,从食物分配到婚姻缔结,都体现了风俗习惯的积极作用。然而随着社会生活的复杂化,社会关系变得复杂,单纯的靠风俗和习惯已不可能完全调整,因此道德便产生了,所以道德的产生并不是抽象的来源于人们的内心,更不是来源于宗教神学,而是在一定的物质基础上产生的。
哲学上将道德划入上层建筑,是维护本阶级经济基础的,随着生产力的发展,以习惯风俗和道德去调整全部的社会关系已不可能,社会需要更有力,更广泛的标准和规范去调整,法律便应运产生。法律的出现,并不是意味着社会关系的调整不再依靠道德,法律在调整方式,调整范围上也有着局限性,道德仍是调整社会关系的重要手段。法律与道德彼此都对社会关系的调整具有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