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额取回取保候审保证金
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习惯上称为取保,在有些人眼中,取保候审就是放出来了,没有事了!以至在一些案件的诉讼过程中,只要犯罪嫌疑人被取诺蝈胂叟保候审,犯罪嫌疑人及家属就欢天喜地,被害方则怨气十足,甚至上访告状,大喊执法不公!
事实上取保候审是一种非常严谨的刑事强制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用大量条文进行了专门的严密规范,千万不要简而视之!取保候审有两种保证方式,一种是保证人,一种是保证金,二者只可选择其一。在有些人眼中,采取保证金方式取保候审的,保证金就充当罚款了,不会再要回来了,其实不然,下面就谈谈如何全额取回取保候审保证金。
首先确定自己所交纳的保证金是正式取保的保证金,而不是“黑保”。要确定这一点很简单,就是在决定机关交给本人的《取保候审决定书》中是否注明了保证金的数额。如下图所示的位置。
要遵守取保候审的规定,即:(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同时,还要遵守决定机关对被取保候审人的个性化特别规定,如: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在取保候审期间,如被取保候审人未违反相关法律规定,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在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以下几种情形之一发生即为取保候审结束:一、被解除取保候审,不再采取强制措施;二、被逮捕;三、变更为其他强制措施,如监视居住;四、被依法宣判;五、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即取保候审达到了12个月。届时即可持交保证金时收到的《收取保证金通知书》去决定机关要求退还保证金。如果决定机关或执行机关不予退还,可以依法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