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师范学院学分要求
学分要求:
(1)申请认定学科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和实践教学环节学分,待认定课程的改蟥废膑授课时数原则上应大于或等于所认定课程的授课时数,且教学内容与所认定课程相同或相近方可予以认定。
(2)申请认定通识教育课程、选修课课程学分,若待认定课程与所认定课程教学内容、授课时数相同或相近,可直接予以认定。申请认定的培养方案没有开设的课程,其内容和专业有关的可认定为专业选修课学分;和专业无关的可认定为通识教育选修课学分。
(3)申请认定的人才培养方案没有开设的课程,其内容和专业有关的可认定为专业选修课学分;和专业无关的可认定为通识教育选修课学分。
(4)转专业学生所修课程名称和代码与转入专业一致的,该课程成绩与学分可直接转入新专业。与转入专业同层次或高一层次的课程可以替代相应低层次的同类课程。
学生必须参加所修课程的考核,考核合格者可获得相应学分。学生若出现下列情况之一,不得参加期末考核:
1、累计缺课超过该课程学期计划学时数1/3。
2、无故缺交作业达该课程应交作业量的1/3。
3、未按教学要求参加课程实验考核。
4、阶段测验、期中考试违反考试纪律,被取消考试资格。
5、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选课或办理重修选课手续。
以上内容参考:郑州师范学院官网--学分要求和成绩转换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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