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学教学方法
1、讲解法:讲解法是由教师对教学内容进行有系统地讲述的一种教学方法。其特点是以教师为主导,利用口头语言作为传递知识的基本工具,学生是知识信息的接受者。
2、谈话法:谈话法是教师根据教学内容和学生的实际情况,提出设计好的若干问题,用谈话的方式启发引导学生积极思考、探索,从而获得知识的一种教学方法。
3、演示法:演示法是教师将教材内容用实物或教具演示出来,或做示范性实验来说明或印证所授知识的一种教学方法。在数学教学中,演示法主要用于概念(或部分命题)教学。
4、讨论法:讨论法是学生根据教师所提出的问题,在集体中,相互交流个人的看法,相互启发、相互学习的一种教学方法。 讨论法的主要特点是:信息交流既不同于端姗跬轵讲解法的单向交流,也不同于谈话法的双向交流,而是讨论集体成员之间的多向信息交流。学生的发言可以及时获得反馈信息,调节自己的观点,课堂气氛活跃。
5、发现法:发现法又称探索法、研究法、现代启发式或问题教学法。指教师在学生学习概念、命题时,只是给他一些事实(例)和问题,让学生积极思考,独立探究,自行发现并掌握相应的原理和结论的一种教学方法。
6、程序教学法:程序教学法来源于美国的鲁莱西设计的一种进行自动教学的机器,企图利用这种机器,把教师从教学的具体事务中解脱出来,节省时间和精力。这种设想,当时没有引起重视和推广。直至1945年,美国心理学家斯金纳重新提出,才引起广大心理学和教育界人士的重视。 程序教学法是指依靠教学机器和程序教材,呈现学习程序,包括问题的显示,学生的反映和将反映的正误情况,反馈给学生,使学习者进行个别学习的一种教学方法。
7、范例教学法:范例教学法是在德国教育家瓦·根舍于20世纪50年代创立的“范例教学”理论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教学方法,指用典型范例去达到对事物一般属性认识和理解的教学方法。范例教学法要求教师在备课时对教学内容进行以下五个方面的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