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申报要求解读

2025-04-15 19:06:54

1、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示范企业从2017年4月15日前已通过《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 要求》评定的企业中产生。优先支持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内同等条件的达标企业成为贯标示范企业。

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申报要求解读

2、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示范企业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以下统称各地主管部门),中央企业集团或有关行业协会推荐。邦企提示申报示范的企业只能通过一个渠道进行推荐(已通过评定企业名单可从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管理平台查询)。

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申报要求解读

3、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示范企业推荐名额:各地主管部门推荐的候选示范企业数量原茸垂扌馔则上不少于1家且不超过所辖区域内已通过评定企业数量的1/5,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推靶毙懔形荐的企业数量不计入所在省(自治区)。各全国性行业协会推荐的候选示范企业数量原则上不超过10家。各中央企业集团推荐的候选示范企业数量原则上不超过5家。

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申报要求解读

4、该申报要求来自于《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示范工作的通知》,所以大家不用怀疑其真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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