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生育保险报销标准

2025-04-30 12:00:45

1、生育保险支付标准(一)产前检查费(限额支付)

天津生育保险报销标准

2、(二)生育医疗费(定额支付、项目付费、限额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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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三)生育津贴按照有关规定,社保经办机构向生育职工发放产假期间的生活费用。凡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女职工,都可按规定享受生育津贴。生育津贴计算方法生施仿脊饬育津贴=生育津贴日标准乘以享受天数生育津贴日标准=按照本人分娩当月单位平均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工资数额除以30.4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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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生育津贴天数(见下图)同时具备以下多种情况的,生育津贴享受天数累加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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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产前检查费及生育医疗费支付标准(见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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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计划生育手术费支付标准(见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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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生育保险妊娠登记自2016年1月1日起,参保人在本市办理生育登记,卫生计生部门不再对其发放纸质一孩或二孩生育服务证,原与市痔疟宿簪社保中心的生育登记信息数据共享渠道保持不变,生育登记信息由6位阿拉伯数字编码升级为10位字母、数字混合编码。生育登记完成后,参保人持社保卡和身份证到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联网办理生育保险妊娠登记手续。

8、生育保险住院登记参保人办理生育保险妊娠登记手续后,联网办理生育保险住院登记手续时,也无需提供纸质生育服务证,医疗机构工作人员核实其他登记材料无误后为其办理完成生育保险住院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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