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p许可证怎么办
1、首先,申请取证企业的生产条件审查工作由审查组承担,审查组实行组长责任制,审查组对审查报告负责。
2、检验机构受到样品后,应当按照实施细则规定的标准和要求进行检验,并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检验工作。
3、产品检验周期超过第十四条规定的材料报送时限时,材料报送时间以检验完成时间为准。
4、全国许可证办公室自接到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查部汇总的符合发证条件的企业名单和有关材料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审定。
5、经审定,符合发证条件的,由国家质巷佯袜瘫检总局颁发生产许可证,不符合发证条件的,将上报材料退回有关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或者审查部并告知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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