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浙江财经大学三位一体招生介绍
浙江财经大学是一所经济学科和管理学科特色明显,办学优势突出的多科性教学研究型省属财经大学。学校坐落在浙江省会城市杭州市,前身是创建于1974年的浙江财政银行学校,1987年经原国家教委批准成立浙江财经学院,原隶属于浙江省财政厅,后由浙江省人民政府主管。2006年获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2013年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浙江财经大学。
报名条件
1、具有浙江省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仿瓤僭蚋资格的考生,在满足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分专业指定科目均为A等(国际经济贸易专业指定科目为:英语、数学,其他专业指定科目为:语文、数学),同时综合素质评价均为P等(含)以上,且达到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报考,其中浙江省中学校长(须2015年有高中毕业生)可实名推荐1名符合下列报名条件1、2要求的考生直接通过书面评审进入综合测试。
2、1.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10门(含)以上科目为A等,其余为C等(含)以上。
3、2.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6门(含)以上科目为A等,其余为C等(含)以上且符合以下图片中专项条件之一者:
招生计划
1、总计划数为160名,其中文科50名,理科110名。具体招生专业、计划见下图:
报名方式
1、1.网上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请登录浙江财经大学本科招生网网上报名专栏,点击“‘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系统”,根据网上提示的报名流程办理报名相关手续,确认无误后通过报名系统自动生成《浙江财经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直接打印。
2、2.申请材料:①《浙江财经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加盖所在高中学校公章、所在高中校长签名);②身份证复印件(需正反面复印);③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等第证明(加盖所在高中教务处公章);④符合报名条件2中五类专项条件的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取得该项资格时所在高中或初中教务处公章);⑤符合报名条件1的考生如具有条件2中规定的五类专项条件的奖项也需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取得该项资格时所在高中或初中教务处公章);⑥高中阶段各学期成绩情况(加盖所在高中教务处公章);⑦个人陈述,内容包括自身成长经历及体会、个性特长及取得的成果、进入高校的努力方向及设想等,字数控制在1000字左右;⑧高中阶段其他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加盖所在高中教务处公章)。⑨中学校长实名推荐信(见附件,加盖所在高中学校公章、所在高中校长签名)。
3、3.材料装订:将书面申请材料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A4纸标准,装订时将申请表作为材料首页,不需另制封面。
4、4.材料邮寄:只接受邮政特快专递即EMS,时间以当地邮戳为准;寄送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18号浙江财经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571-87557460、87557465,邮编:310018。(网上报名系统可查询申请材料寄到情况,申请材料不退还,请留好备份。)
选拔程序
1、1.书面评审: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专家委员会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书面评审,根据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并参考竞赛成绩以及中学阶段综合表现情况,确定我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名单,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人数一般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6倍。
2、2.综合测试: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须参加学校组织的综合测试。综合测试以考察学生综合素质为主,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成绩满分为100分。综合测试结束后,按不超过招生计划1:5的比例确定入围考生名单。考生可通过学校招生网查询综合测试成绩。
3、3.入围考生名单将在学校招生网上进行公示,并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重要时间安排
1、1.网上报名:2015年2月27日上午9:00至3月10日下午16:00;2.材料邮寄:从网上报名时充全煲镆起至3月10日截止(以当地邮戳为准);3.学校书面评审:3月11日至4月1日;4.书面评审结果查询、网上缴费、综合测试通知书打印:4月2日至4月15日(未按时缴费的视作自动放弃资格);5.学校现场确认:4月24日、25日(以具体通知为准);6.学校综合测试:4月25日、26日(以具体通知为准);7.入围名单公布及综合测试成绩查询:5月8日。
录取办法
1、1.入围考生必须参加2015年高考一类科目组的报名和考试。录取批次安排在第一批提前录取,志愿填报纳入我省普通高校第一批提前录取院校统一填报。考生须在五个院校志愿栏的第一志愿栏填写我校志愿,否则无效。未被我校录取的,进入后续志愿的投档程序。填报的专业志愿须在本简章公布的招生专业范围内,文理不得跨科填报。
2、2.对旅邯佤践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综合成绩按“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30%+综合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20%+高考总分(折算成满分100分)×50%”计算形成。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则按单项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单项顺序排列依次为:综合测试成绩、高考总分、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
3、3.专业投档办法:对进档的考生,学校分科类按照计划数1:1进行专业投档,专业志愿间不设级差分。当考生综合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
4、4.若考生志愿填报人数未到计划数的110%,则录取人数控制在志愿填报人数的85%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