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懂“以房养老”新政策只需12条
1、可参与人群:60周岁以上拥有房屋完全独立产权的老年人
2、新出炉的试点城市:在北京、上海、广州、武汉四地正式开展为期两年的试点。
3、试点产品类型:反抵押参与型和反抵押非参与型。
4、延长犹豫期的新规定:为了保障老年人的权益,新文件规定“客户的犹豫期不得短于30个自然日。”这比一般保险产品10天的犹豫期增加了一多半。
5、为老年人专门设计条款:新文件要求产品条款要简单易懂,业务流程必须规范可行,使投保的老人便于理解和接受。
6、允许中途退保:新文件允许抵押人中途退保,并要求保险公司每年必须公布房产价值情况以及退保剩余价值。
7、房子增值了收益怎么算:参与型产品,保险公司可参与分享房屋的增值收益;非参与型产品,保险公司不参与分享房屋增值收益,抵押房屋价值增长全部归属于投保的老人。
8、房价跌了或者抵不上保险本息怎么办:如果房屋拍卖后,不能抵消所支付的保险金本息,保险公司将承担房价不足的风险,保险公司不能向老人子女或亲属追偿。
9、老人去世后房子怎么处理:老年人去世后,如果其子女不愿意将房产给保险公司处置,只需向保险公司偿还所领取年金的本息即可。
10、以房养老的业务难度:涉及房产评估、房屋维护、房屋拍卖转让、年金、医疗保险、健康增值、金融理财等众多领域,这对保险公司的专业能力要求很高。
11、保险公司面临的风险:较为突出的利率风险、房价波动风险、长寿风险、现金流风险等业务风险,同时也将受到房地产政策、税收政策以及法律环境的影响。
12、对保险公司的疑虑:保险公司对于房屋价值评估机构能否可靠,会不会对房产价值“压价”,增值后的利益分配能否保证公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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