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组织民主生活会制度
1、 民主生活会制度 一、每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根据需要也可随时召开,具体时间应根据实际工作情况确定。 二、民主生活会由书记膈套甘勰主持,列席会议的人员,由党支部根据会议内容确定。 三、民主生活会的内容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 2、加强领导班子和党支部自身建设,实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 3、艰苦奋斗,清正廉洁,遵纪守法的情况; 4、坚持群众路线,深入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的情况; 5、上级指定的内容及其他重要问题。 四、民主生活会前要认真准备,通过各种渠道广泛征求群众意见,以便更好地总结经验,改进工作。与会人员要根据会议的主题,联系自身的思想、工作实际,认真做好发言准备。 五、民主生活会应紧密围绕议题,交流思想认识,总结经验教训。要本着“团结——批评与自我批评——团结”的方针,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增强政治性和原则性,达到统一思想、增强团结、改进工作、共同提高的目的。不能把民主生活会开成汇报工作或研究部署工作的会议。 六、对检查和反映出来的问题,要及时制定改进措施并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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