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分居期间债务如何认定
1、 一、明确观念,分居并不是离婚。 在法律条文里,离婚是以民政部门发放的离婚证或法院签发的准予离婚的裁判书为凭证,没有这方面的手续,无论因为什么原因分居,双方的婚姻关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都是合法存在的,对方和你依然是法律上的配偶关系。
2、 二、明确债务性质,在法律规定的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具体条文如下: 《婚姻法》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3、 三、处理办法,就是对相关债务怎么追偿。 主要有两种方式:第一种是有相关凭证的,就是离婚协议或者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可以就共同债务向双方进行追偿;第二种就是夫妻一方有证据证明相关债务自己并不知情,而且收入也没有用于共同生活开支,则只能向一方进行追偿。
声明:本网站引用、摘录或转载内容仅供网站访问者交流或参考,不代表本站立场,如存在版权或非法内容,请联系站长删除,联系邮箱:site.kefu@qq.com。
阅读量:20
阅读量:83
阅读量:51
阅读量:87
阅读量: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