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关税和增值税应该怎么抵扣
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省蜞酗涕纳税额=关税完税价格×适用税率。
抵扣是指从规定的项目中允许其抵扣额在税前的利润中减掉。增值税体制是企业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都要按哉捐岳觥着一定的税率交纳税款,有17%的,有13%的,有6%的等等。
进口增值税计算公式 : 进口增值税=(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率)×增值税率
举例,某公司进口一批货物,价格条件为FOB洛杉矶US$10000,已知运费为100美元,保险费率为 0.3%,进口关税税率为10%,增值税税率为17%,海关填发税款缴纳证当日人民币对美元的买卖中间价为100美元一820元人民币。则:进口关税=(10000+100)/(1-0.3%)×10%×8.2=8306.9元,进口增值税=[(1000+100)/(1-0.3%)×8.2+8306.9]×17%=15533.92元。
扩展资料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进口货物取得属于增值税扣税范围的海关缴款书,2017年7月1日前开具的180天内,2017年7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360天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包括纸质资料和电子数据,以下简称《抵扣清单》)申请稽核比对,逾期未申请稽核比对的不予抵扣进项税额。
二、每月申报期内,税务机关向纳税人提供上月《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稽核结果通知书》(以下简称《稽核结果通知书》)。
对稽核结果为相符的海关缴款书,纳税人应在税务机关提供稽核结果的当月申报期内申报抵扣,逾期不予抵扣。
对稽核结果为不符、缺联、重号的海关缴款书,纳税人应以海关缴款书原件为依据,逐一进行核对,并区别情况按以下要求处理:属于纳税人信息采集错误的,纳税人可在主管税务机关提供稽核结果的当月申请数据修改,再次稽核比对,税务机关次月申报期内向其提供稽核比对结果,逾期未申请数据修改的不予抵扣进项税额。
1、纳税人重新采集数据的时间仍在报送期限(海关缴款书开具之日起90天)内的,可通过企业电子报税管理系统(下称电子申报软件)重新采集,并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再次稽核比对。
2、纳税人重新采集数据的时间已超过报送期限的,可在主管税务机关提供稽核结果的当月,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稽核异常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核对申请表》申请数据修改,再次稽核比对。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