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江西公安机关招考人民警察报考条件
1、学历要求 国家统一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1年应届毕业生(2011年9月底之前取得毕业证书),可按毕业时的学历报考。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2010年12月23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符合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可以报考。
2、 工作经验要求招考职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0年12月23日。
3、 户籍要求 部分招考职位要求江西户籍或江西生源,江西户籍是指2010年12月23日前至录用时一直为江西户籍,江西生源是指在江西参加高考的考生。
4、“三支一扶”“村官”“西部韦舒咄疸志愿者” 招考职位要求“限本省选聘或招募的服务基层项目期满人员报考”的,是指由我省省级枷讹般身相关部门组织实施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即大学生“村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我省按团中央、教育部、财政部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部署招募在西部省份服务的)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这四个项目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服务期满的截止时间是2010年12月23日。
5、 年龄计算 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18周岁以上是指1992年12月23日以前出生;25周岁以下是指1984年12月23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是指1974年12月23日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是指1969年12月23日以后出生。此年龄计算方法适用于本次考试的报名、考试、体能测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所有环节。
6、不得报考人员 下列人员不得报寿伊趾杏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叵萤茆暴(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