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驳回复审程序是什么
1、申请人资格:必须是被商标局驳回注册商标申请的原申请人。
2、申请的时限:申请人收到商标局《商标核驳通知书》之日起,十五天内申请复审。因不可抗拒的事由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迟延的,可以在期满前申请延期三十天,是否准许延期,由商标评审委员会决定。
3、申请翱务校肢复审的书件:(1)同时附送:盖有商标局“驳回”印章的《商标注册申请书》原件;(2)《商标核驳通知书》原件;(3)商标图样(原图样10张);(4)商标局寄送商标核驳通知的信封(用以确定复审是否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5)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和实物证据
4、注意事项异议人提出的异议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事实依据并有相应的证据支持。证据在提出异议申请时不能提交的,应当在异议申请书中声明,并应自提交异议申请之日起3个月内提交证据(可在3个月内邮寄补交)。
5、异议公告的发布时间由于技术原因,一般在异议期最后一个月提出的异议申请,《商标公告》中还有可能刊登被异议商标的注册公告。被异议商标在异议裁定生效前已经刊发注册公告的,撤销原注册公告,经异议裁定核准注册的商标重新公告。
6、商标驳回复审该如何申请? (1)商标驳回申请人资格: 必须是被商标局驳回商标注册申请的原申请人。(2)商标驳回申请时间: ①、商标注册申请人收到商标局对该商标注册申请的《商标核驳通知书》之日起,十五天内申请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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