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的工龄如何计算
1、连续工龄如何计算? 工龄计算是落实劳动者经济补偿、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等权益的重要前提,工龄越长,劳动者可以获得的经济补偿金越多,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责任越大。劳动者在一个用人单位的工龄计算问题,在劳动者工作单位没有变动的情形下,是很清楚的。但是,在劳动者工作单位变动以后,劳动者在若干个不同的单位工作的工龄如何计算,就成了一个难题。 杨某自2000年起被某公司聘为临时工,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协议,公司也没有给杨某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及基本医疗保险。公司逐步发展壮大成为集团公司。2006年集团公司注册了某实业公司,经营场地、业务范围与原公司相同,生产经营人员也是原公司的人员。后来原公司没有办理年检被吊销营业执照,而新公司继续经营。原公司的员工也继续在新公司上班。2008年9月新公司因经营需要解雇了杨某。在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时候,新公司认为自己才成立两年,于是只给杨某支付了两个月的经济补偿金。杨某认为新公司与原公司有继承关系,工龄应该继承。双方经多次协商不成,遂诉至法院。
2、“海归”如何算工龄? 随么“海归”的日益增多,回国工作的留学人员的工龄如何计算也成为他们关注的问烙疋艘烯题。对此,教育部有关管理部门作出以下解释: 1.公派出国进修人员和访问学者,在批准出国留学的期限内,国内工资由原单位照发,国内计算工龄。公派出国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生获得博士学位后,在批准攻读博士学位期限内,国内计算工龄。公派出国攻读学位的在职人员,在学习期限内的国内工资待遇按国内同类人员的有关规定办理。 2.公派留学人员,凡是由原单位发放工资的,其在批准的国外延长学习期间的国内工资照发。未经批准逾期不归的,一年内停薪留职,一年后是否保留工职,视不同情况由派出单位决定。 3.在职人员获准自费出国留学的,从出境的下一个月起停发工资,保留工职一年。 4.在职人员自费出国留学回国工作后,出国前工龄可以保留,并与回国后的工作时间合并计算工龄。获得博士学位回国参加工作的,其在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的年限在国内计算工龄,工龄计算办法与公派留学人员相同。 5.在职人员出国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获得硕士学位回国工作后,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也计算工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