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拆违促拆迁”的三个特点和四种形式

2025-03-22 03:57:25

1、“两手抓 两手硬”。具体落实到以拆违促拆迁当中,就是拆迁方既抓拆违又抓拆迁。例如,对企业所有的厂房进行分割处理。假设企业拥有一万平米的厂房,当中五千平米属于违章建筑,剩余五千平米适用建设工程证或者房产证,但被认定为违章建筑的五千平米要进行拆除,且一分钱不予补偿。剩余的部分对方再按另外的标准进行补偿,然而现如今在实务当中各地的补偿标准又是有区别的,例如06年之前是什么标准,09年之前是什么标准,2012年之后又是什么标准,这就是表现出在企业拆迁中,拆迁方主观来定价的状态。如果企业拆迁遇到对方“两手抓 两手硬”的情况,那么这个时候对方采取的手段是严格按照自己章程规矩来执行的。

“以拆违促拆迁”的三个特点和四种形式

2、只讲拆违,不讲拆迁。特别是当企业的所有建筑,都处于一种无证的状态,甚至是也许企业当时取得了临时建筑许可,但遭遇拆迁的时候已经超期了。那么此时对方只讲拆违,将征收地块全部认定为违章建筑,完全可以按照违章建筑拆除,并且一分钱不予补偿。实务中,地块已经纳入了拆迁范围,周边也都在进行实务拆迁,此种情况下,拆迁方就给企业主形成了更大的心理压力,企业主如果不接受低廉的补偿价格,对方可能将地面附着物全部纳入违章建筑范围,并不予补偿。此做法也是对方达到以拆违促拆迁目的的一种手段。

“以拆违促拆迁”的三个特点和四种形式

3、先拆违后拆迁。先把企业厂房建筑中所涉及到的违章建筑予以拆除,那么就剩余的部分,拆迁方再跟企业谈拆迁补偿的问题,以此大大压低补偿价格,前期根本不谈拆迁,但是拆违也只是拆一部分,地上建筑只有一部分涉及到违章建筑。所以说,拆迁方先把违章建筑全部拆除,然后再和企业主谈拆迁补偿的问题。

“以拆违促拆迁”的三个特点和四种形式

4、项目本身就是一个拆除违建的工程。例如,上海的“五违四必”,浙江的“三改一拆”等等,本身就是一个拆违章的项目,根本就没有拆迁补偿一说,对方可以给企业补贴,但是所有的补贴观点都是违章建筑,没有拆迁这一说。综上所述,以上四种形式都有可能出现,各位企业主可能在面临政府这种以拆违促拆迁的时候,也会遇到不同的情况。不同的情况要进行具体分析,制定有针对性的策略,完成最优质的维权方案。

“以拆违促拆迁”的三个特点和四种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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