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并发工资如何报税
1、先两处分别计算纳税人在两处取得的工资薪金,先在两处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两处的工资薪金及个人所得税互不干扰,各自申报。
2、再自行申报两处分别申报之后,最后需要自行合并,再进行补缴个人所得税。
3、合并的计税依据自行合并申报的计税依据为:在两处取得收入的工资薪金之和。
4、扣除费用纳税人两处取得工资,两处为纳税人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时,分别都扣除了3500元,但是最后自己合并申报时,只能扣除一次费用,就是只能扣除一个3500元。
5、缴税地点选择两处任意地税申报,就是在纳税人取得两处收入的任意一个地税申报都可以。
6、缴税时间纳税人取得收入的次月15日,就是纳税人取得两处收入次月的15日前向地税申报,并扣缴个人所得税款。
7、举例:A员工1月份在甲公司取得工资薪金4000元,同时在乙公司取得工资薪金4500元1,甲公司为A员工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4000-3500)*3%=15元; 乙公司为A员工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4500-3500)*3%=30元。2,两处分别为此员工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之后,A还须自行前往税局合并申报,并补缴个人所得税。3,A前往税局合并补报个人所得税的时候,个人所得税的基数=4000+4500=8500元。4,A前往税局合并补报个人所得税的时候,只允许扣出一个3500元。5,缴税地点:甲地或乙地任意地税。6,缴税时间:取得收入的次月15日前,也就是2月15日前。7,缴纳金额:合并补报的个人所得税=(((4000+4500)-3500)*20%)-555-(15+30)=445-45=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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