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合同签订前需要审查的内容
商务合同签订前需要审查的内容 【摘要】签订合同前的审查工作是确保合约有效的必要条件,本文从基本情况审酴兑镗笄查、签约资格审查、商业信誉及履约能力三方面出发,详细阐述了商务合同签订前需要审查的内容,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1、合同签订前对合同相对方基本情况的审查。 收集、保留文件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明、授权委托书,详细记录其身份证号码、住址(地址)、电话等。如果合同相对方是个人,应详细记录其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电话。了解这些信息有利于我方更好地履行合同,同时,当出现纠纷的时候,有利于我方的诉讼和法院的执行。如果合同上只有对方姓名和电话,没有其他任何信息,你又无从查询,出现纠纷后,诉状或者仲裁申请书就没法写,受理机关将无法送达法律文书。我方权利当然就不会得到保护。 律师建议:把自然人的身份证件作为合同的附件,注明对方的住址和通讯方式。如果对 方是公司,那么就要把公司的经常营业地注明,公司的通讯电话注明。 2、审查合同相对方有无签约资格。 资格审查也就是审查合同相对方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合同法第九条:当 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依法可以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我国法律对某些行业的从业资格做了限制性规定,没有从业资格的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特定的业务,如果我方与没有资格的主体签订此类合同将给我方带来经济损失。合同法第五十八条,合同无效,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如对方是单位的律师建议要特别注意对方签合同的工作人员是否有单位的授权,保存对方的授权委托书。审查合同公章与签字人的身份,确保合同是有效性。如果对方公章为法人的分支机构公章或内设机构,应要求其提供所属法人机构的授权书。对方在合同上签公章,并不能保证合同是有效的,还必须保证合同的签字人是对方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法人授权的经办人。如对方签字人是企业的法人代表,那么在签订合同之前,应要求对方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副本或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出具的法人资格证书;如对方仅系企业的业务人员,则还应让其提供企业及其法人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合同书、业务人员自身的身份证明以及财产担保书等相关证明文件,切忌仅凭对方提供的银行账户、合同专用章等不全面、不规范的文件就与其签订合同。同时也应该从根本上杜绝那种仅凭老关系、熟面孔或熟人的介绍就与对方签订合同的做法。 律师提示:“法定代表人”和“法人代表”有着本质上的法律区别。法律意义上的主体分为自然人和法人,自然人指个人,法人就是指单位。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只能是董事长(经理)一人,不能写其他人,而“法人代表”则不同,每一个公司员工只要取得公司授权书都可以作为法人代表。公司员工可以是“法人”的授权代表,但不是法定的“法人”代表。这一点极易混淆,请大家注意。 3、调查相对方的商业信誉和履约能力。 如有可能尽量对相对方进行实地考察,或者委托专业调查机构对其资信情况进行调查。 对于标的额较大的合同应派人进行落实,这样可以很大程度地减少纠纷。为了避免上当受骗,签约前应尽可能通过信函、电报、电话或直接派人上门了解等方式对对方的资信情况进行仔细的调查,切实掌握与了解对方的真实身份和履约能力。 律师建议:对于那些信誉有疑问的单位和个人,最好让他提供担保,这样,减少合同履行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