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言文《狼》里面这一句“而两狼之并驱如故” 的之 为什么是取消句子独立性
因为虚词"易七淄苷之"是用在主语“两狼”和谓语“并驱”之间,来表明这个句子并不是独立的完整的句子。如果这里不加虚词“之”,那么“而两狼矣喾动痞并驱”就已经是一个完整的句子了,主谓齐全了,那“如故”就多余了。
这里加上“之”,把“而两狼并驱”这个完整句子的独立性取消变为“如故”的主语,“而两狼之并驱如故”就是一个完整的主谓宾的句子。直接“两狼并驱如故”看似翻译得通,但是语法上是错误的。
出处:清·蒲松龄《狼三则·其二》复投之,后狼止而前狼又至。骨已尽矣,而两狼之并驱如故。
白话释义:屠户又把骨头投给它,后面得到骨头的狼停住了脚步,但是之前得到骨头的狼又跟上了。骨头已经没有了,但是两只狼像原来一样一起追赶。
扩展资料
写作背景:
蒲松龄出生于一个逐渐败落的中小地主兼商人家庭。19岁应童子试,接连考取县、府、道三个第一,名震一时。补博士弟子员。以后屡试不第,直至71岁时才成岁贡生。
为生活所迫,他除了应同邑人宝应县知县孙蕙之请,为其做幕宾数年之外,主要是在本县西铺村毕际友家做塾师,舌耕笔耘近42年,直至康熙四十八年(1709年)方撤帐归家。
他毕生精力完成《聊斋志异》8 卷、491篇,约40余万字。内容丰富多彩,故事多采自民间传说和野史轶闻,将花妖狐魅和幽冥世界的事物人格化、社会化,充分表达了作者的爱憎感情和美好理想。被誉为中国古代文言短篇小说中成就最高的作品集。
蒲氏是淄川世家,早年热衷功名。父亲蒲槃时家道已渐中落,曾娶妻孙氏、董氏、李氏,蒲松龄为董氏子。年少时,张献忠、李自成起义(明末农民起义);再后来清军入关,正处改朝易鼎之际,社会动荡不安。
文章简介:
屠户的勇敢镇定和狼的狡猾贪婪,这是故事的高潮和结局。“一狼径去”,另有图谋;“犬坐于前”(这里的“犬”是名词活用作状语,像狗一样),牵制屠户,更见出狼的狡诈。“目似瞑,意暇甚”,演得逼真,气氛似有所缓和。
“暴起”、“刀劈”、“毙之”,屠户不为假象迷惑,抓住时机,当机立断敢于斗争,取得了一半的胜利。到这儿并未让人松口气。“转视积薪后”说明屠户已深刻认识到狼的本性,变得警觉。“一狼洞其中”终将狼的本性暴露无遗,再点狼的狡诈阴险,“乃悟”说明斗争使屠户对狼的奸诈有了深刻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