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原单位把社保转到另一个单位需要怎么办
一、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照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用人单位向社保办机构提出转接书面申请。
二、 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受申请,对符合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发出同意接收函。
三、 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四、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原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理有关手续,及时通知用人单位和参保人员。
扩展资料:
社保转移材料:
一、本省社保转出
1、养老保险转移:经办人员持在转出地社保机构开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和参保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到市人社局政务公开大厅“社会保险转移”窗口办理相关手续。
2、医疗保险转移:经办人员持转出地社保机构开具的《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和参保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到市人社局政务公开大厅“社会保险转移”窗口办理相关手续。
3、失业保险转移:工作人员对初审符合转入条件的开具《失业保险关系接收函》;经办人员持《失业保险关系接收函》返回件、参保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和转出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的《在职职工失业保险关系转迁表》到市人社局政务公开大厅“社会保险转移”窗口办理相关手续。
二、外省社保转入
本人或者单位代办人携带身份证原件或者身份证复印件,并在市社保局开具《养老保险凭证》和填写《医疗保险变更信息表》,交至转入地社保局即可。
由于各地的社保转移政策有所不同,具体的手续还要咨询当地社保有关部门,或者拨打社保服务电话:1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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