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维修基金收取标准是怎样的
1、商品房销售时,购房者与售房单位应当签订有关房屋维修基金交缴约定。
2、购房者应当按购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单位交纳房屋维修基金。
3、售房单位代为收取的维修基金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
4、首期专项维修资金交存的现行标准为,高层90元/平方米,多层50元/平方米。
声明:本网站引用、摘录或转载内容仅供网站访问者交流或参考,不代表本站立场,如存在版权或非法内容,请联系站长删除,联系邮箱:site.kefu@qq.com。
1、商品房销售时,购房者与售房单位应当签订有关房屋维修基金交缴约定。
2、购房者应当按购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单位交纳房屋维修基金。
3、售房单位代为收取的维修基金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
4、首期专项维修资金交存的现行标准为,高层90元/平方米,多层50元/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