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户口怎样办暂住证
1、申报居住登记。来沪人员办理居住登记,应当到现居住地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填写《居住登记信息表》,并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的复印件(验原件),以及以下在沪合法居住证明之一。
2、办理居住登记。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对来沪人员申报居住登记的,应当核对材料是否齐全。对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齐的内容,并将申请材料退还申请人。
3、申领暂住洵翌绦枞证。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在本市办理居住登记满半年,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境内来沪人员,可以到现啥修药挣居住地的社区事务受服务中心申领《暂住证》,填写《上海市暂住证申请表》,并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的复印件(验原件)。申请人现居住地址与居住登记地址不一致的,应当按照本实施细则第二条的规定,提供相应居住证明。
4、受理暂住证申请。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对来沪人员申请办理《暂住证》的,应当核对材料是否齐全。对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齐的内容,并将申请材料退还慷嗅恨琐申请人。对材料齐全的,应当在信息系统中予以登记,并出具《暂住证》受理回执。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相关申办材料移送所在地公安派出所。
5、暂住证制作签发。公安派出所收到申办材料后,应当在6个工作日内,通过信息卺肿蓦艚系统进行后台比对完成核定。对符合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申领条件之一的,应当通过信息系统,通知公安制证部门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证件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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