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中约定了房子给子女,怎样撤销
1、首先,离婚协议的是以离婚作为生效条件的协议,办理完离婚登记手续,离婚协议就已经发生了法律效力,对离婚的双方们倪玺骋均具有拘束力。有人认为,《合同法》第186条规定了赠与人的任意撤销权,即只要房产未过户到子女名下,赠与人可以随时行使撤销权撤销对子女的赠与。但是,本人认为上述观点是错误的,离婚协议是兼具人身和财产属性的协议,有关财产的约定和人身关系是分不开的。虽然《合同法》规定了赠与人的撤销权,但同时也明确规定了涉及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不适用合同法的规定。回归到本问题,离婚协议中的赠与意思表示与离婚的行为关联密切,是综合了婚姻、子女抚养、财产处分等因素后的结果,所以双方都应收到离婚协议的约束,不得任意撤销。
2、那在有什么条件下,父母可以撤销对子女的赠与呢?笔者简单概述3种条件:
3、陕择遑握父母双方协商一致另签协议或一致通过某种行为公示来撤销对子女的赠与。这种情况下,夫妻双方都一致撤销赠与,是自撑乩仍绡愿原则的体现,如果子女想要起诉得到房产,则被告必然为父母二人,此时本案的案由就是赠与合同纠纷,那在法律适用上,就应当适用《合同法》及《民法总则》,而不再适用婚姻法的有关规定。
4、子女有伤害父母的行为或不对父母尽赡养义务的。
5、能证明该离婚协议是在欺诈、胁迫的情况下签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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