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证券化各方参与者有哪些其职责是什么

2025-04-05 07:27:22

1、发起人。发起人也称为“原始权益人”,是证券化基础资产的原始所有者,通常是金融机构或大型工商企业。

2、特定目的机构或特定目的受托人(SPV)。这是指接受发起人转让的资产,或受发起人委托持有资产,并以该资产为基础发行证券化产品的机构。

3、资金和资产存管机构。为保证资金和基础资产的安全,特定目的机构通常聘请信誉良好的金融机构进行资金和资产的托管。

4、信用增级机构。此类机构负责提升证券化产品的信用等级,为此要向特定目的机构收取相应费用,并在证券违约时承担赔偿责任。

5、信用评级机构。如果发行的证券化产品属于债券,发行前必须经过评级机构进行信用评级。

6、承销人。承销人是指负责证券设计和发行承销的投资银行。如果证券化交易涉及金额较大,可能会组成承销团。证券化产品投资者,即证券化产品发行后的持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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